第1种观点: 需要分情况讨论。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血缘关系,不能通过公证脱离父女关系。如果是养父母与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子女与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失了,二者之间也不存在父女关系,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自行恢复。一、被收养的孩子找到亲生父母了怎么办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子女须具备法定的条件: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养子女8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其本人的同意。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二、成立收养关系后生父母与养父母有关系吗?1、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2、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养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在成年后也有义务赡养养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的近亲属形成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三、外甥有赡养舅舅的义务吗法定赡养义务只是存在于直系亲属之间,如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再就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叔伯舅舅与侄儿侄女以及外甥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符合以下三条,外甥还是可以赡养舅舅的:1、如果舅舅没有其他的赡养人,自己又没有能力保证自己生活的;2、如果舅舅年轻的时候,为外甥成长提供帮助的;3、如果外甥有经济能力的而又愿意赡养的;收养属于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这一行为,可以在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抚养的规定。即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在养父母年老的时候,作为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养子女,也是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此外,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任何排除或断绝关系的合同或约定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所以公证无效、起诉也不会受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老年父母有赡养义务,同时亲子之间相互有法定继承权。这几乎就是亲子关系的全部了。如果孩子已经成年,那法律上父母就没有抚养义务了,如果父母有经济来源,也不需要子女赡养,而且也可以立遗嘱,将子女排除在继承人之外。这样也算是一种断绝关系的表现了。另外,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对债务不具有连带赔偿责任,不必为其偿还债务。除非在其死亡后继承了他的遗产,才会继承他的债务。但继承权也是可以放弃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事实,不适用有关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亲属关系公正,一般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1、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2、所在单位根据档案出具的有关当事人亲属关系证明;3、被证明的域外亲属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有关来往书信等;4、被证明的国内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书等;5、经过中间人证明的亲属关系,应提交中间人身份证明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另外,亲属关系相对稳定,其公证书的有效期是永久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